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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CE认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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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51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CE认证公司】 
品牌: CE认证
单价: 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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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9-01-04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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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

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生物降解塑料

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CE认证公司】

塑料袋在今年61日起就不能在市场上公开销售了,环保袋的时代已经来临。上海波比捷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是欧盟授权机构,我机构是欧盟认证机构驻沪办事处! 拥有多年的产品认证和咨询经验,主要从事欧盟市场一体化政策研究、咨询;欧盟新方法指令(CE认证)研究、咨询;欧盟协调标准和适用的国家标准研究、咨询; 我公司专业操作各类环保袋的EN13432测试,通过了该项测试就说明了您的产品符合了相关行业标准,对您的产品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和帮助。
虽然这是一种市场威胁,但同时对厂商来说也是一种机会,采购商肯定会只去挑选那些通过了CE认证的企业,CE它代表了一种安全的保证,同时也是一种品牌,对企业的出口和业务的开拓也是一种帮助,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的话,请联系我们!

如果有认证方面的疑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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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13432环保包装袋认证【CE认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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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79692510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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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议会采纳新方案促进境内产品贸易

??       今年2月21日,欧洲议会采纳新措施方案,藉以促进产品在欧盟境内的自由流动。与此同时,欧洲议会要求欧委会继续加大力度,应付欧盟大部分重要市场实施的贸易壁垒。新措施方案应会更方便欧盟企业在欧盟境内进行若干类产品的交易,亦让出口欧盟的香港产品更容易在欧盟境内自由流通。     议案原由欧委会于2007年2月提出,主要目的是便利企业在欧盟各地销售产品,以及加强消费者保障。方案提出的措施旨在促进欧盟本土市场的运作,统一若干类产品的安全标准,包括电工产品、机械、无线电及电讯设备、玩具及建筑产品。     方案又提出修订市场监管规则及阐明CE标记要求,以确保产品在27个欧盟成员国之间自由流通,并就窒碍产品在欧盟境内自由流动的成员国技术规例提供建议。     目前,欧盟成员国的技术规例不一,令相互承认的原则往往遭否定。欧委会估计,不适当运用相互承认原则会令欧盟丧失贸易机会,每年因此损失约1.5亿欧元。     新措施方案提出下列建议,值得香港贸易商注意:       1.就工业产品的共同法律框架拟定决议案;       2.就市场监管拟定条例议案;       3.拟定条例议案,阐明对在另一成员国合法销售的产品实施本国技术规例的程序;      1.草拟工业产品共同法律框架:共同法律框架将订明共用定义及市场程序,让欧盟各成员国和将来制订法例时可以贯彻使用。这些措施将影响20个行业,包括电工产品、机械、无线电及电讯设备、建筑产品、医疗设备及玩具。     此外,欧委会就CE标记提出多项阐释。目前,欧盟境内和境外的贸易商对CE标记感到混淆,意味不少印有CE标记的产品其实不符合法例规定。     欧委会希望确保业者正确使用CE标记,并采取行动防止标记滥用。CE标记只可由生产商或其认可代表贴在产品上,而生产商须承担全部责任确保其产品符合规格。欧委会又规定,CE标记应当作共同体商标注册,让政府部门能对滥用标记行为迅速采取行动。        2.就市场监管拟定条例议案:目前,欧盟各地的市场监管并不一致,以致许多违规产品流入欧盟市场,对当局及企业造成行政负担。欧委会忧虑,现时技术规例并非用来保障消费者,反而对在成员国市场进行交易构成障碍。     因此,欧盟应采纳共同法律框架建议,包括扩大现行机制,改善产品追踪机制,以及阐明经营商(包括进口商)的责任,以助识别不安全或违规产品,继而将产品撤出整个欧盟市场。     为配合上述建议,成员国须制订通用市场监管计划或针对特定行业的计划,涵盖其进行市场监管的行业,然后向其他成员国和欧委会公布有关计划内容,并让公众以电子通讯等渠道取阅。成员国须于2010年1月或以前公布首项计划,并应定期检讨监管活动的运作。     成员国亦应确保负责进口产品检验工作的相关部门拥有必要的权力和资源,以适当履行其职责。假若在某个成员国,有多于1个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及海关检验,有关部门应互相合作。        3.就成员国技术规例拟定条例议案:条例议案旨在加强企业与成员国认可机关之间的沟通,确保双方均知道哪些产品须取得认证,藉此避免重覆检验及测试,提升效率,同时让成员国为消费者和环境提供高度保障。       此外,假若欧盟成员国有意将产品撤离本土市场,便须承担证明产品不安全所需的成本,并须就有意拒绝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向生产商提供确切的技术或科学理由。     措施方案亦为成员国认证机构建立认证制度,确保这些机构与产品合格评估组织(即化验所、检查及认证组织)互不关连。每个成员国均须委任一个本国认证组织,由欧洲认证协作组织协调及监察。     欧洲理事会表明将于短期内采纳方案,以便所有新措施可于2009年实施。     负责企业及工业事务的欧委会副主席费尔霍伊根欢迎欧洲议会的决定,表示有关措施可给本土市场注入新动力,并为企业和消费者缔造双赢局面。方案亦受到企业热烈欢迎。欧委会估计,方案将可为欧盟境内贸易带来1,500亿欧元进账。欧委会方案全文载于以下网址: ://ec.europa.eu/enterprise/regulation/internal_market_package/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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